电气设备(Electrical Equipment)是在电力系统中对发电机、变压器、电力线路、断路器等设备的统称,由电源和用电设备两部分组成。电源包括蓄电池、发电机及其调节器。用电设备包括发动机的起动系以及汽车的照明、信号、仪表等。
安全措施
一、电气安全工作的核心
(1)研究并推广先进的电气安全技术,提高电气安全水平。
(2)建立并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
(3)开展有关树立电气安全观念和电气安全知识的教育工作。
(4)分析事故实例,从中找出事故发生原因和规律,汲取经验教训,减少并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保证用电安全的基础要素
(1)电气绝缘。保持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良好。电气绝缘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过测量其绝缘电阻、耐压强度、泄漏电流和介质损耗等参数来衡量。
(2)安全距离。电气安全距离,是指人体、物体等接近带电体而不发生危险的安全可靠距离。通常,在配电线路和变、配电装置附近工作时,应考虑线路安全距离,变、配电装置安全距离,检修安全距离和操作安全距离等。
(3)安全载流量。导体的安全载流量,是指允许持续通过导体内部的电流量。持续通过导体的电流如果超过安全载流量,会导致绝缘损坏,甚至引起漏电和发生火灾。
(4)标志。明显、准确、统一的标志是保证用电安全的重要因素。标志一般有颜色标志、标示牌标志和型号标志等。颜色标示表示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导线;标示牌标志一般作为危险场所的标志;型号标志作为设备特殊结构的标志。
三、对电气设备基本要求
电气事故统计资料表明,由于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质量不佳,不满足安全要求而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大。因此,为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在安全技术方面对电气设备有以下要求:
(1)对于裸露在地面和人身容易触及的带电设备,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易产生过电压的电力系统,应有避雷针、避雷器、保护间隙等过程电压保护装置。
(3)低压电力系统应有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4)对各种高压用电设备应采取装设高压熔断器和断路器等不同类型的保护措施;对低压用电设备应采用相应的低电器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5)在电气设备的安装地点应设安全标志。
四、电气事故的分类及基本原因的分类
电气事故按发生灾害的形式,可以分为人身事故、设备事故、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等;按发生事故时的电路状况,可以分为短路事故、断线事故、接地事故、漏电事故等;按事故发生的基本原因,可以分为触电事故、雷电和静电事故、射频伤害、电路故障等。
电工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1)无证不准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不得违章作业。
(3)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和消除隐患的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和表格。
(4)架设临时线路和进行其他危险作业时,应完备审批手续,否则应拒绝施工。
(5)积极宣传电气安全知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拒绝违章指挥。
防火灭火
一、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电气火灾通常是因为电气设备的绝缘老化、接头松动、过载或短路等因素导致过热而引起的。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场所,危害更大。为防止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 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接头是否松动,有无电火花发生,电气设备的过载、短路保护装置性能是否可靠,设备绝缘是否良好。
(2) 合理选用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应选用防爆电器。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等级选用、安装电器设备。
(3) 保持安全的安装位置。为防止电气火花和危险高温引起火灾,凡能产生火花和危险高温的电气设备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通风。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运行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通风,以降低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
(5) 接地。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接地比一般场所要求高。不论其电压高低,正常不带电装置均应按有关规定可靠接地。
二、电气设备的灭火规则
(1)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着火的电器、线路可能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2) 因生产不能停顿,或因其他需要不允许断电,必须带电灭火时,必须选择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二氟二溴甲烷灭火器等进行灭火。
(3) 灭火时的最短距离。用不导电灭火剂灭火时,10kV电压,喷嘴至带电体的最短距离不应小于0.4m;35kV电压,喷嘴至带电体的最短距离不应小于0.6m。若用水灭火,电压在110kV及以上,喷嘴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3m以上;220KV及以上者,应不小于5m。